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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质量;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术专长及发展潜力的人才;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现场集中,进行线下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学院成立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并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规定,我院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进一步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环生院各专业复试比率为1:1.3(按各专业现有统考生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不再变动),复试名单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人数(即统考生招生计划乘以复试比率)如出现小数的,小数统一进位(例如:5.1则按6计算),各专业复试最后一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
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
|
生态学
|
50
|
50
|
75
|
75
|
350
|
2
|
环境科学
|
50
|
50
|
70
|
70
|
348
|
3
|
环境工程
|
50
|
50
|
70
|
70
|
334
|
4
|
环境管理
|
50
|
50
|
70
|
70
|
311
|
5
|
海洋事务
|
50
|
50
|
75
|
75
|
315
|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审查,凡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打印并亲笔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该材料纸质版拟录取后连同体检表等通过快递提交);
(2)《告知书》电子版(打印并亲笔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该材料纸质版拟录取后连同体检表等通过快递提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电子版;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电子版;
(5)身份证电子版;
(6)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电子版;
(7)考生自述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xmu.edu.cn下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考生个人简历(仅限1页A4纸,WORD或PDF格式,内容不限);
(9)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xmu.edu.cn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该材料不用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拟录取后连同体检表等通过快递提交);
(10)体检表(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快递提交;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要求请登录厦大招办网站查询);
(11)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复试前还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上述材料电子版仅限PDF、JPG或DOC格式,一种材料一个文件,务必完整清晰,文件命名格式:文件编号-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材料名称,如:1-环境科学-103842212345678-张三-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环境科学-103842212345678-张三-告知书。
请将(1)-(8)材料电子版依序排列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于3月22日发送至ceeyjs@xmu.edu.cn,压缩包和邮件题目命名格式均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如:环境科学-103842212345678-张三。
诚信考试承诺书(须签名)、告知书(须签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须按要求密封盖章)和体检表纸质版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通过快递顺丰或EMS寄至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208,邮编:361000,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9829)。
3.复试办法
(1)推免生之前已经复试并录取,不再参加此次复试;其他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含已参加我院夏令营的统考生)必须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通过“腾讯会议”(“随会”作为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和“随会”并更新到最新版本,熟练相关操作,特别是PPT展示和共享屏幕;准备好5分钟左右的PPT介绍,包括本科学业情况、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学术成果、获奖情况、读研计划等。
(3)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内容和方式: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复试方式及占复试权重
|
备注
|
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海洋事务
|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
面试(80%)
|
具体内容和形式不限,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
|
英语能力考核
|
面试(20%)
|
(4)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通过远程视频连线进行考核。
4.复试日程安排
(1)网络测试时间:3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2)复试时间:3月24-2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5.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80% + 英语能力考核×2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3)各项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五、调剂
1.除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名额预计3个)外,其他专业不接受调剂。
2.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海洋事务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2)初试科目应与海洋事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考试科目一必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二必须为201英语(一),考试科目三必须为301数学(一)、302数学(二)或者303数学(三)。
(3)调入专业应属于理学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且与海洋事务专业相同或相近。
(4)对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和录取原则等均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6)优先从第一志愿报厦门大学的考生中调剂。
3.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程序
(1)我院预计3月底开放调剂申请(具体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学院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在调剂系统上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6小时内在系统回复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按本实施细则“复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交材料。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6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选拔规则
我院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六、录取
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七、体检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表上须贴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要求请登录厦大招办网站查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巡视督查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92-2189829。
2.本实施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环境与生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厦门大学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