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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材料学院在厦门大学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制定本
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校内外调剂生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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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材料学
|
50
|
50
|
70
|
70
|
310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50
|
50
|
70
|
70
|
310
|
材料加工工程
|
50
|
50
|
70
|
70
|
310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0
|
50
|
70
|
70
|
310
|
生物材料
|
50
|
50
|
70
|
70
|
310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50
|
50
|
75
|
75
|
315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50
|
50
|
75
|
75
|
315
|
根据厦门大学下达给材料学院的招生计划,材料学院
2022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6名,已拟录取推免生 23名;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7名,已拟录取推免生5名。
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 2021年3月20日前,确定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试
巡视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人员名单(含复试工作秘书、技术保障人员),模拟演练的时间、方式、地点等。确定2022 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和专业内调剂信息,上报校招生办同意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2021年3月21日前,考生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资料;
学院按学校有关的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2021年 3月23日前,组织考生模拟演练和思政考核,
考生签订并录制诚信考试承诺书。召开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培训会。
4.2021年3月24日-25日,由各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
成复试小组(每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对参加复试的硕士研究生进行网络复试。
5.复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三、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机位要求:单机位。
2.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
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
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测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
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4. 复试各部分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5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100%。考核结果按专业素质(50%)、外语水
平(20%)和综合素质(30%)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 四、调剂
可调剂专业:生物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调剂时间:报名时间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正式报名后的12小时之内,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调剂生选拔规则: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
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挑选调剂生,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
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院系将根据考生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
行复试。
调剂程序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审查材料至我院邮箱,
我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招生办备案。招生办审查通过后,我院在调剂系统内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调剂生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不计算初试成绩。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规定操作或随意
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五、拟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并
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
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候补但未录取的情况。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进行候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学院将拟录取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
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材料学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