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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大学医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厦门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工作要求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
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是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是确保科学性。根据各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组织管理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严格培训
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医学院各专业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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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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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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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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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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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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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临床医学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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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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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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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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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1001基础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科学)
|
50
|
45
|
160
|
|
305
|
1005中医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妇科学)
|
50
|
45
|
160
|
|
305
|
1007药学(药理学)
|
50
|
45
|
160
|
|
305
|
0710生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转化医学)
|
50
|
45
|
75
|
75
|
315
|
105123放射影像学
|
50
|
50
|
160
|
|
360
|
105121肿瘤学、105116眼科学、105118
麻醉学
|
50
|
50
|
160
|
|
350
|
105101内科学、105111外科学、105124
超声医学
|
50
|
50
|
160
|
|
340
|
105102儿科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7 急诊医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17耳鼻咽喉科学、105119临床病理、105109全科医学、105122放射肿瘤学、105125核医学
|
50
|
50
|
160
|
|
315
|
1002J4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50
|
45
|
160
|
|
305
|
0710J4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50
|
45
|
75
|
75
|
315
|
0812J4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50
|
45
|
70
|
70
|
310
|
0702J4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50
|
45
|
75
|
75
|
315
|
1201J4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55
|
55
|
80
|
80
|
355
|
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PDF版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并签订《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订后纸质版需寄送学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学生证丢失者可以用盖章的在学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
5.准考证(若遗失可登陆研招网补打);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
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报考大数据专项指标的考生需在意向导师后注明:大数据专项。招生导师的名单将于近期公布,请留意网站通知)。
7.《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以上六项材料在复试前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第七项材料在复试后寄送纸质版原件。
(三)复试内容和占比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40%。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
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30%)。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还可采取
“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方式和要求
复试采用随会软件(腾讯会议软件备用),采用双机位复试,详见《考生远
程复试要求及指南》。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和录音并录像。
寄送材料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顺丰或 EMS 快递寄送如下材料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医学院爱礼楼;田老师,电话:0592-2188690。
1.《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为往届考生没有工作,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等签字盖章或者原学校签字盖章。
2.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
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签好字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复试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30元/生。复试费缴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调剂
拟调剂至我院的考生需先到我校招生办网页查看招生简章及我院各专业报
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再按照要求发送调剂申请,招办链接
https://zs.xmu.edu.cn/2020/0918/c5797a413913/page.htm
(复制到地址栏)
1.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中医学相关专业可以提出复试前调剂的申请,优先从第一志愿报考学
院中医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中调剂;其他各专业不受理复试前调剂的申请。 (2)我院调剂专业和信息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院基本复试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校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或我校其他专业但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
若符合我院调剂的基本要求,可待我院发布调剂信息后到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对申请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学院将调剂复试名单报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审核。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3月17日前,学院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2.3月19-20日,参加学院模拟演练、复试培训;
3.3月23-24日,学院各专业复试;
4.3月26-30日,调剂考生复试;
5.3月31日前,完成复试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