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生源、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有必要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制定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复试目的
结合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的要求,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为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3、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研究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研究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学院(研究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4、复试的要求与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若已经复试过可予免试;如果尚未参加复试或参加过复试但我系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考生也需参加此次复试
5、复试时间
2019年3月16日
6、复试人员
(1) 以当年拟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 : 1.2 — 1 : 1.5 的比例为依据,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
(2) 复试人员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和调剂考生,各类考生同一标准,公平竞争。
7、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八、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3 )外语测试。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
4. 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50%。
九、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十、录取
1 .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并为每位考生填写
“ 录取审批表 ” 报送至校招生办。
5.录取信息必须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拟录取信息必须上网公示。
6.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一、其它说明
考生如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接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义或咨询。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文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中文系
2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