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 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 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 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 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 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复试主要是结合本学科的要 求,对应试者所掌握的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 研素质的考核。其目的是进一步考核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 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和 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研究院)负责纪 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 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 视督查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副 书记任副组长。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若干复试考核小组
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 研究生导师担任,其中一名为组长,并设立面试秘书一名。 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平、公正的态度 来完成复试工作。
四、严格培训
学院每年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都要召开培训会, 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 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 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 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参与命题、制卷和面试等复试 工作的涉密教师和工作人员须与学院签订保密承诺书;院长 和学院的党委书记须与学校签订招生考试安全责任书。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成 立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 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 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 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 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六、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 院审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
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下载) ;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 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 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若遗失可登陆研招网补打);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 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
填写、签字并盖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
取。
七、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以面试为主。笔试有试题。
(二)复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英语,面试主要 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含外语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 考查。
八、复试要求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指标
体系,对考生进行差额复试;
(二)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三)复试考核组成员须独立打分,并给出评定成绩;
(四)有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复试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 须回避;
(五)各复试考核小组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好复试记录、 录像和录音。复试完毕后,复试试题、提纲、录音文档、录 像及复试记录本应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六)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 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笔试基本规范(试行)》 予以操作;
(七)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 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十、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考核小组的 5 位(或 5 位以上)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 行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外语成绩、综合素 质、专业素质三部分组成。其中外语成绩(专业英语笔试) 所占比例为 10%,综合素质(含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所
占比例为 50%,专业素质所占比例为 40%。
十一、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
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的可免检),请学生自行 安排前往厦大医院体检。
十二、复试成绩的处理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50%,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 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合 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复试成绩应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十三、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
×50% + 复试成绩(百分制)×5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 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 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 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 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如果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
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二)研究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 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备案。
十四、调剂录取
1.基本要求
(一)在统考生录取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录取。校 内调剂必须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院 的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生命科学、化学及相关专 业;
(三)初试科目应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
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四)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五)调剂生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六)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 行复试。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 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 至我院;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 招生办复审;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 生 到 教 育 部 网 上 调 剂 平 台 (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tjxx/ )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 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十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3 月 6 日(周二)前,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 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复试日期和调剂信 息,报校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网上公布;
(二)3 月 13 日(周三)下午 13:30-15:00,考生到学院 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3 月 13 日(周三) 下午 15:00-17:30,进行专业英语笔试和素质测评;
(三)3 月 14 日(周四)上午 9:30-16:00 进行面试和
素质考核。
(四)复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 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六、其它说明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 接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议或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电 话 0592-2185360。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 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