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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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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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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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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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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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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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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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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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老生按校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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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以及应缴费用发票等,到各学院、研究院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注册,须凭有关证明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老生完费后到相关学院注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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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各类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按时注册,我校各类学生注册、入住按照完费注册(先缴费,后注册,后入住)的原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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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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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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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核对、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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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研究生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2014级起由学生登录信息化管理平台核对、填写)
2.《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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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后,由院系打印《厦门大学研究生登记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学籍档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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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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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开学前完成,具体按照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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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并登陆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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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或研究生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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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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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开学1周内,具体按照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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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费注册的研究生可登陆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退课。在退课截止时间之前,研究生可在网上自行操作进行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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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课截止时间之后,研究生所选课程一律不予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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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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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按照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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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的一个学期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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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博士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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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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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0.5-1年(本直博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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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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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根据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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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2.2014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在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以前修读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为70分;在2015-2016秋季学期以后修读或重修的必修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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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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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束后(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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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按所选修课程的教学计划,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时参加课程考试。一门课程缺课累计达课程时数1/3或无故缺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公共课程考试安排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其他课程考核由开课院(系、所)安排,但须提前将考核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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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课程考试前提交任课教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批。缓考获批后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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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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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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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按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导师要求进行各项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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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收到所发表论文的刊物时应主动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录入该项成果并将原件、复印件提交导师及研究生秘书审核。
2. 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应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录入并联系导师及研究生秘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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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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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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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相关具体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在学期间应至少听满10场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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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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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学期或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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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和专业学位博士除外)必须参加社会实践,实践时间不少于3周。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研、挂职锻炼、企业实训实践、科技与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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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实践活动结束后,由院系存入教学档案)
2.《厦门大学研究生免修实践环节申请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院系存入教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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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须经所在院(系、所)批准,未经批准的视为擅自离校。实践活动结束后,应在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社会实践信息系统内填写相关信息并联系本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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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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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博士生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内完成,最迟不超过第二学年夏季学期。直博生安排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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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不少于3名的校内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组成,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基础能力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考核采取书面考察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期考核应有一定比例的不合格者。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在3-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考核。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由学院区分不同情况作转为硕士或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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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研究院)应在工作细则中明确中期考核的具体时间并严格按计划开展考核。
2.面试过程应有录音记录。
3.导师是否参加中期考核小组,由学院自行规定。
4.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是否结合进行,由学院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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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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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进行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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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由院系存入教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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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是否结合进行,由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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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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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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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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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期间,研究生必须向导师(组)汇报论文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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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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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3月底—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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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毕业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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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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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夏季提前毕业的,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申请在秋季提前毕业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申请在冬季提前毕业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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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和各学院的提前毕业实施细则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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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特别提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按表格要求填写和附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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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学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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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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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登录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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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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