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复试主要是结合本学科的要求,对应试者所掌握的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研素质的考核。其目的是进一步考核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党政领导和院长助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的辅导员为组员。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担任,其中一名为组长,并设立面试秘书一名。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
四、严格培训
自2016年开始,学院每年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都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成立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六、复试考生的确定
复试考生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统考生和选拔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已复试过且学院同意其不再复试的推免生可予以免试,去年保留录取资格的支教推免生可予以免试)。我院实施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 1 : 1.2 — 1 : 1.5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审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以面试为主。笔试有试题。
(二)复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英语,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含外语口语的表达和听力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九、复试要求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指标体系,对考生进行差额复试;
(二)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考核小组须独立打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成绩;
(四)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回避;
(五)各复试考核小组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好复试记录、录像和录音。复试完毕后,复试试题、提纲、录音磁带、录像及复试记录本应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六)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格按照2016年新出台的文本《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笔试基本规范(试行)》予以操作;
(七)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十、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外语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外语成绩(专业英语笔试)所占比例为20%,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所占比例为40%,专业素质及能力成绩所占比例为4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考核小组的5位(或5位以上)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独立评分。各复试小组将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权重后相加,最后得出的总分即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50%。
十二、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的可免检),请学生自行安排前往厦大医院体检。
十三、复试成绩的处理
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且不能参加调剂专业的第二次复试。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应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十四、录取
(一)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百分制)×50%。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研究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备案。
十五、调剂录取
1.基本要求
(一)在专业上线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必须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院的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且从校外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毕业和报考的学校都必须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直属的75所重点院校;
(二)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三)调剂生须经导师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四)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 招生办复审;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十六、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4日(周五)前,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产生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报校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网上公布;
(二)3月15日(周二)下午2:40至下午5:00,考生到学院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同时缴交130元复试费。
(三)3月16日(周三)上午8:30-10:00专业英语笔试,3月16日上午10:20-下午16:00进行面试。
(四)复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七、其它说明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接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议或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592-2185360。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