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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
一、需调剂专业、人数和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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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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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
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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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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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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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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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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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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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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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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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试剂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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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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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38生物化学④831分子细胞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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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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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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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影像转化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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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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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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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与抗感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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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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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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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仪器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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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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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疗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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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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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4机械设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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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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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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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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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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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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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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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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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试剂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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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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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8生物化学④831分子细胞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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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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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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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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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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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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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大分子药物分析与制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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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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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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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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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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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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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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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3卫生综合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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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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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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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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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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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毒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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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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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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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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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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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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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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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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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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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专业名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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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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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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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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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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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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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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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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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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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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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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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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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75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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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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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硕士[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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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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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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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硕士[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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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60
|
60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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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6)同等学力调剂生需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7)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调剂程序
1. 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开放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 我院将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
3.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 厦门大学2023年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提交形式:视频文件格式统一采用MP4,视频分辨率等于1080p,时长1-2分钟,画面稳定,光线充足,全身入镜)。
(8)考生个人简历 考生个人简历.doc;
(9)告知书告知书(2023年硕士版).doc。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学生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 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政治+外语成绩)÷2×20%+复试成绩(百分制)×8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50%,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知识和外语测试成绩20%(其中外语笔试成绩占10%))。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咨询电话:潘老师0592-2880610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28日